- 晋01破申11号
2024年8月5日,经乔全贵申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被执行人为太原天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案申请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王玮法官
联系电话:2807212
- 晋01破申12号
2024年7月15日,经贺亚林申请,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被执行人为思讯通(山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小店区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案申请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小店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侯慧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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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晋01破申13号
2025年2月20日,经李智申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被执行人为太原优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案申请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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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晋01破申14号
2024年6月25日,经孟瑞芳、郝柱根、田彩仙、刘俊虎申请,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被执行人为山西天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小店区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案申请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小店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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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1日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太原中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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