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前女友”约“前女友”起诉前男友讨钱,背后竟是……法院判了

时间:2025-05-22 16:41:00

“戏精” 附体!

男子刘某为骗取前女友许小姐钱财

竟一人分饰多角、

自导自演了一出现实版 “伪装者”,

最终为此获刑。


近日,

翔安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12月,许小姐收到一条陌生私信,对方自称:“我是刘某的前女友孙某。你之前是不是有借钱给他?我也是借了钱给他,他没有还,我现在已经向法院起诉了,你要一起吗?”


看到私信的许小姐,内心五味杂陈。“孙某”提出的共同起诉刘某追回欠款的提议,更让她放下了戒心,将“孙某”视为了“同盟”。


接着,孙某又说:“姐姐,我已经请了律师,我们一起起诉他。”


许小姐信以为真。随后,在“孙某”的介绍下,许小姐认识了“周律师”,双方也是通过聊天软件联系。“周律师”说:“许小姐,我是孙某的律师,我可以帮你们追回欠款。”


在接下来的半年间,“周律师”以诉讼费、快递费、退税费等各种费用为由,要求许小姐支付相关费用。


“周律师”说:“许小姐,这诉讼费必须先付,还有我出差的机票、住宿费、起诉超时补交费用、快递费等你也需要承担。”


在和许小姐网上聊天时,“孙某”也表明自己也有帮其垫付部分费用,还发送收款码给许小姐。


在“孙某”和“周律师”

轮番“轰炸”下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间

许小姐

陆续向“孙某”和“周律师”

转账90余次,共计10万余元

直到2024年6月

当许小姐无力再支付所谓的“费用”时

“孙某”和“周律师”

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许小姐幡然醒悟

原来这场持续数月的“维权行动”

竟是刘某一人分饰两角

精心策划的骗局

2024年7月

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审理过程中

被告人刘某家属

提交10万元退赔款并预缴罚金

并取得被害人许小姐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刘某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刘某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系初犯,已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预缴罚金,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其适用缓刑。

据此

翔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谨慎转账,避免冲动支付

法官提醒,许小姐因轻信他人,陷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诈骗陷阱,不仅遭受了经济损失,更经历了情感上的巨大打击。这起案件也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务必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收到陌生信息或电话时,不要轻易相信对方身份。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或已知的联系方式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

同时,谨慎转账涉及金钱交易时,保持冷静,避免冲动支付。转账前务必确认收款人身份和转账用途,通过正规渠道转账,并保留好支付凭证。还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发现异常或怀疑被骗,立即报警。


来源:海峡导报